上海噪音防治草案规定筑物集中区域内不得从事石材加工等活动【资讯】
2023-03-17 来源:吉林机械信息网
上海噪音防治草案规定筑物集中区域内不得从事石材加工等活动
上海噪音防治草案规定筑物集中区域内不得从事石材加工等活动。目前,上海市政府将《上海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若干规定(草案)》公开征求市民和相关单位的意见,希望市民和各单位就相关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。有关事宜告知如下:
一、市民和各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,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。
来信地址: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,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城建法规处,邮编:200003
电子邮件地址:fzbcjc@
二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1年11月4日。
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
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四日
其中第六条规定:
第六条(高噪声污染活动的行为限制)
禁止在中心城、新城、新市镇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,从事下列产生高噪声的活动:
(一)机械切割钢材、铝合金等金属材料;
(二)机械加工石材、木材等非金属材料;
(三)其他严重干扰居民正常休息的活动。